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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,泰康人寿出台应对举措

2020-01-21 09:06作者:综合来源:中国保险网

根据武汉市卫健委发布消息,2020年1月18日-19日,武汉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136例,死亡1例;北京深圳共新增确诊患者3例。

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,感染病毒的患者表现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不不同。新型冠状病毒(nCoV)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,例如此次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-nCov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常见的临床表现包括:发热、乏力、干咳、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。严重的情况下,会导致肺炎,严重的急性呼吸道综合症,肾衰竭甚至死亡。

根据泰康人寿医疗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,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属于泰康人寿医疗险的赔付范围。

泰康人寿医疗险责任中,除外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(不含病毒性肝炎),新型冠状病毒不在此范围内,可正常赔付。

正值春节假期,人群高强度流动,感染病例输入风险增加。针对此次疫情,泰康人寿高度重视,立即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联动湖北、深圳、北京、深圳分公司,部署客户排查及协助理赔工作。同时发布通知,要求其余各分公司抓好防控工作,做好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。

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,泰康人寿出台应对举措:

总公司启动应急预案,湖北、深圳、北京、广东成立专项工作组部署客户理赔;2.开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报案绿色通道;

主动联系医保、医院方、代理人,根据患者名单排查客户,主动提供理赔服务;4.开通无保单理赔服务:针对所有出险的客户,免提供保单理赔;

简化理赔手续:因事故导致身故、残疾、重大疾病的客户,简化提交材料

取消理赔医院限制:取消条款中关于医院级别的限制;

7.开通24小时客户报案咨询热线95522

温馨提示(转自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):
       什么是冠状病毒:

冠状病毒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类病毒,因该病毒形态在电镜下观察类似王冠而得名。目前为止发现,冠状病毒仅感染脊椎动物,可引起人和动物呼吸道、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。

但这次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冠状病毒和MERS冠状病毒有很大不同。和人一样,不同病毒之间虽然是近亲,但性情、态度、处事都有很大不同,新型冠状病毒虽然是SARS近亲,但还未表现出SARS那么可怕的特性,因此,不必为此感到恐慌。
       本次感染的患者临床表现有哪些:
       ​
一般症状:发热、乏力、干咳、逐渐出现呼吸困难(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,可无发热)

严重者: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、脓毒症休克、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、出凝血功能障碍。       

多数患者为中轻症,预后良好,少数患者病情危重,甚至死亡。
       什么是密切接触者:

与病例(观察和确诊病例)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者:

1、与病例共同居住、学习、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;

2、诊疗、护理、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、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;

3、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;
       4、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;

5、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。
       关于如何预防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:

1、市民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,加强锻炼,规律作息,提高自身免疫力;

2、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避免到封闭、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集中地方,必要时可佩戴口罩;

3、外出回家后,及时洗手、洗鼻。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,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,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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